2023年顺德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做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机器人产业系统集成能力,将北滘机器人谷建成机器人产业高地。

日前,佛山正式印发《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佛山市委、市政府有关“双十”产业园区建设的工作部署,重点支持、引导机器人产业资源集聚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推动佛山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全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办法分别从项目落户扶持、人才扶持、研发扶持、做大做强扶持、销售扶持、金融扶持、特重大项目扶持和要素保障8大方面,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包括最低可按项目工业用地指导价的5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高级管理人员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对销售额首次达到100亿元的企业最高给予2亿元奖励等等。

该办法自2023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黄金8条”划重点: 出台目标

做大做强佛山机器人产业规模,实现佛山机器人产业园的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高标准规划建设美的库卡、博智林机器人谷、大族机器人项目,打造一批机器人产业项目标杆。

提升机器人研发应用水平,延伸打造机器人产业链条,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高地。


扶持范围:1+7区域

其中“1”是指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北滘机器人创新产业组团)。“7”是指7个产业园联动发展区,分别位于北滘、陈村、乐从三个镇。具体为:

区域1:北滘镇的北至益丰路,东至美的大道,南至105国道,西至林上北路;

区域2:北滘镇的北至潭洲水道,东至青沙大道、广佛江珠高速、细海河,南至银桂路、展荷路、三乐路,西至僚龙路;

区域3:陈村镇的北至文登路,东至伦桂路,南至横五路,西至环镇东路;

区域4:陈村镇的北至银河及顺德区界,东至纵六路,南至横一路,西至西淋岗山体与矿坑湖;

区域5:陈村镇的北至佛陈路,东至绀村,南至二龙村,西至二龙大道;

区域6:乐从镇的东至华阳路、马龙大道,南至马良大涌、三乐路,西至岭南大道,北至银桂路;

区域7:乐从镇的东至华阳路、南至裕和路、西至百顺道、北至天虹路。

以上图片来源: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支持内容

项目落户扶持

(一)地价优惠。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项目,分别最低可按项目工业用地指导价的70%、5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但不得低于顺德区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对于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顺德区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

(二)租金及购买厂房补助。

在产业园扶持区域内租赁工业厂房的新引入企业,自企业在产业园扶持区域工商注册之日起的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的3年内,年经济贡献不少于100万元的企业,可给予当年度50%租金补助;年经济贡献不少于500万元的企业,可给予当年度100%租金补助。补助金额按面积据实核算,工业厂房租金补助面积最高3000平方米,补助标准最高30元/平方米·月。

在产业园扶持区域内购置自用工业厂房的新引入企业,自企业在产业园扶持区域工商注册之日起的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的3年内,年经济贡献不少于500万元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分3年平均给予补助,工业厂房补助面积最高10,000平方米。

(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机器人项目,经顺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的,可给予最高连续5年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30%补助。


人才扶持

(一)骨干人才补助。对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30万以上或被认定为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的企业员工,按其在顺德年度个人经济贡献的50%,可给予连续3年补助,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

(二)高管人才补助。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投产后,对其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10名),可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每年按照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单个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合计最高补助金额500万元。

(三)生活配套保障。对通过公开交易取得工业用地的在建项目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优先给予企业人才专卖房和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名额保障。


研发扶持

(一)揭榜挂帅补助。经顺德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项目,重大突破项目给予最高补助1000万元,重点项目给予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创新平台补助。经顺德区人民政府认定的机器人公共创新(研发)平台,按建设期内固定资产及软件投资的50%给予补助,最高5000万元。投入使用后连续3年按照公共创新平台对外创新服务营业收入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做大做强扶持

(一)经济贡献奖励。新引入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500万元的,从该年度开始第一年度给予地方经济贡献100%奖励,第二、三年度分别按其相比前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增量给予100%奖励。

政策出台前已落户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5000万元的,从该年度开始第一年度给予地方经济贡献100%奖励,第二、三年度分别按其相比前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增量给予100%奖励。

(二)企业成长奖励。新引入企业被认定为规模以上企业的,连续3年按企业年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经济贡献超上述所得的15%部分给予奖励。

(三)上市奖励。企业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顺德区人民政府认可的境外证券交易场所)实现上市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销售扶持

对在产业园扶持区域内研发生产的机器人本体或核心零部件产品销售额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1亿元、2亿元奖励,上述奖励分两年平均支付。


金融扶持

(一)投融资扶持。引入区机器人产业引导基金,对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市场化风险投资机构1000万元以上投资,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区财政可通过产业引导基金给予投融资额10%的跟投,每个企业跟投不超过1000万元。后续区财政投资退出收益的50%奖励给企业。

(二)贷款贴息。对政策有效期内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150万元和1000万元的企业,可连续3年按该企业与银行机构实际发生的利息的100%进行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贴息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500万元。

(三)国资投资。市区国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财务投资、协助市场推广等方式扶持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发展壮大。


特重大项目扶持

对于产业链带动或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可报市委市政府或顺德区委区政府研究,以“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扶持。


要素保障

对扶持区域内企业和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在用能用地、环境容量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