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警察局(SFPD)已经起草了新的规定,允许其部署武器化机器人,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致命武力。旧金山警察局监事会规则委员会已经批准了这些规则,并正在向官员申请将其纳入城市条例。

该政策属于一套更广泛的关于旧金山警察局使用"军用"武器的规定,包括半自动步枪、机关枪和冲锋枪。新的草案是为了响应加州通过的AB481号法案,该法案要求州内所有执法机构每年提交有关其军事武库(包括武装机器人)使用情况的详细报告。

这些报告必须包括所有不属于"标准服务武器"的武器的完整清单。这些清单将包括除随身武器和猎枪以外的所有含破坏性的物品。该地区的新闻媒体Mission Local指出,旧金山警察局的官员已经试图从他们的报告中隐藏具体物品。

"该政策草案面临着来自倡导者的批评,因为其关于机器人武力的语言,以及从其军用武器库存中排除了数百支突击步枪,并且没有将人员成本纳入其武器的价格中,"Mission Local报道。

旧金山警察局在第一份草案中排除了其608支半自动步枪、64支机枪和15支冲锋枪。监事会指责规则委员会的遗漏,并将文件退回修改。目前的草案仍然缺少375支半自动步枪。警察局长声称他认为这些武器是"标准装备"。

反对者说,这个理由是可笑的。北加州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Allyssa Victory说:"我们没有看到普通警察带着突击步枪到处走动。只是写一个政策并不能使它成为事实。"

当地民权律师Tifanei Moyer同意这个观点:"法律定义了'军用武器',而不是警察局长。旧金山不是唯一一个试图重新定义'军用武器'的部门,以便有理由向公众隐瞒其使用、成本和维护。我们生活在一个乌托邦式的未来,在那里我们辩论警察是否可以在没有审判、陪审团或法官的情况下使用机器人来处决公民。这是不正常的。任何法律专业人士或普通居民都不应该假装认为好像这很正常。"

旧金山监督委员会委员Aaron Peskin最初试图限制机械力量,他说:"机器人不得作为对任何人使用武力的手段"。委员会将该版本发回给旧金山警察局。在重新提交的草案中,他的措辞被用红色粗体标记划掉了,取而代之的是。

只有当公众或警察的生命损失风险迫在眉睫,并且超过了旧金山警察局的任何其他武力选择时,机器人才会被用作致命的武力选择。

通常情况下,警察机器人用于处理炸弹或从安全地点监视某些情况,如处理狙击手时。在美国,警方首次使用机器人杀死嫌疑人是在达拉斯,当时当局将爆炸物绑在机器上,驾驶它到枪手的范围内,然后引爆了它。

遥控机器人还可以配备PAN干扰器,这种装置是一把装满水的霰弹枪,射入炸药进行控制性引爆。然而,PAN装置同样可以随时使用实弹。据报道,旧金山警察局有"几个PAN干扰器"。

虽然保持公民和警官的安全应该永远是部门规章的首要任务。在危险情况下使用非活体机器人似乎是一个明智之举。然而,该政策忽略了或掩盖了现场活体人员对形势的认识极其不足。

即使有警官控制着机器人,他也不会有与身临其境相同的感知力,这可能会导致事情变得非常糟糕。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是,当机器人在对峙过程中进入一栋大楼,卸下载荷或直接爆炸,杀死了躲在暗处或设备摄像头外围的一个看不见的旁观者。